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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桥镇2024年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杉政发〔2024〕8号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建立快速防灾救灾体系,迅速和妥善处理森林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地消除突发森林火灾事故的危害,保护森林资源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衡阳市森林防火条例》和《衡阳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有关精神,切实加强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本应急处置办法适用于本年度杉桥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处置工作原则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伤亡和危害。杉桥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镇政府统一指挥、科学处置、安全第一、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分工合作的原则;实行县、乡、村、组四级联动协调一致原则;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

三、森林火灾应急扑救的组织领导及工作内容

(一)成立杉桥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其主要任务是在杉桥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共同完成森林火灾扑救任务。

(二)杉桥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成成员

组长:镇党委书记 刘剑

第一副组长: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万瑾

副组长: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汤亚军

镇武装部长、副镇长 刘秋衡  镇纪委书记 刘东林

成 员:各包村党政班子成员、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镇财政所所长、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镇卫生院院长、镇派出所所长、镇执法大队队长、镇应急办主任、镇学区主任、镇广播站站长、镇农业中心林业工作负责人、镇半专业扑火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镇应急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任:由镇应急办主任周屿同志担任,负责承办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事项和扑救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时了解、掌握并报告扑救森林火灾的进展情况。

(三)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分工

组长:组织指挥森林火灾扑救的全面工作。

第一副组长:全面协助组长现场指挥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第一副组长现场负责森林火灾的扑救指挥工作。

成员单位及职责:

1、镇纪委:负责依法加强对本办法执行情况的行政监督,督促同级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并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责问责,指导建立健全森林火灾行政责任追究的相关制度。

2、镇应急办:负责做好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负责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统筹安排救援力量,组织、协调、指导开展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统一发布森林火灾事故信息并负责上报火灾处理结果。

3、镇农业中心:负责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并负责提供森林火灾发生地的地形地貌资料,参与森林火灾监定工作。

4、镇党政办和镇财政所:负责现场后勤保障工作。包括水粮供应、物资补充等。

5、镇派出所、镇执法大队:负责森林火灾事故调查取证和打击处理工作。

6、镇卫生院:负责森林火灾受伤群众及扑救火灾受伤人员的救治和受灾区卫生防疫工作。

7、镇学区:负责全镇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全镇中、小学生应对森林火灾的安全避险教育工作。

8、镇广播站:根据镇森防指的安排,利用"村村响"广播播放森林防灭火警示教育短语,开设专栏播放《禁火令》,早、中、晚三个时段播放《禁火令》及森林防灭火相关内容

9、镇半专业扑火队:无条件服从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集中驻防、统一调度、分工合作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10、村(社区):村党组织书记是该村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负责召集村扑火应急分队人员实施森林火灾扑救及火灾扑灭后的火场清理看守工作,严防死灰复燃,经检查达到无火、无烟后,看守人员方可撤离。重点林区村(关王、伊山、白石园)要组建15人以上的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其他村森林防火应急分队人员不少于10人,在"春节"、"清明节""国庆"期间,各村要安排专人上路执勤,警示村民注意森林防火。

(四)工作内容

1、森林防灭火巡逻管控。镇政府在森林防火期派出宣传车对全镇各村各路段进行不留死角的宣传巡逻,宣传车上安排专人跟车巡护,负责落实全天候不间断对全镇各村野外用火情况进行巡逻管控,发现情况及时处置。

2、组建应急扑救队伍。成立镇半专业扑火队,队员人数为30人,组织实施训练和应急扑救的各项准备工作。镇半专业扑火队必须服从指挥调度,统一安排、统一调度,如遇火情警报,镇半专业扑火队全体队员在接到命令后做到10分钟内在镇政府大楼广场集合,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确保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具体人员名单及分工见附表。

3、物资准备:镇物资储备室要准备好充足的扑火物资。扑火2号工具200把,砍刀50把,应急头灯30个,喷雾器20个,油锯4台,风力灭火器2台,大功率水泵2台。在扑火过程中扑火物资如有损坏应及时补充。各村要有充足的扑火物资储备:扑火2号工具20把,砍刀5把,手电筒5个,喷雾器4个。

4、组织参加调查火灾发生原因,总结应急处置经验教训。全年火情95%是来自祭祀和田间农事用火,特别是老年群体,据此,镇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安排包村镇干部配合各村村干部、组长、党员逐组入户对65岁以上老年群体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告知其失火的严重后果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5、做好善后处置工作。火情得到控制后,安排专人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经检查达到无火、无烟后,看守人员方可撤离;如有伤员及时安排医疗救治;及时控制失火人员,由公安机关和镇执法大队进行零容忍打击处理,做到打击一处、教育一片、警示一方。

四、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流程

(一)森林火灾报告程序

1、一旦发生森林火情,应当立即报告镇政府,镇政府根据火情迅速组织镇半专业扑火队在20分钟内赶赴火灾现场实施扑救,并视情况及时向县防火指挥部报告。

2、火情发生地村干部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报告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并迅速召集熟悉地形的村民原地待命,查明周边水源、地形地貌等情况,镇防火应急办公室立即组织镇半专业扑火队员根据各自分工带好扑火工具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扑救。如遇森林防灭火特护期,镇半专业扑火队员要全天候靠前驻防,全天候待命。

3、镇内森林火灾报警电话:0734-6470133

(二)森林火灾处置程序

森林火灾发生后,发生地所在村村支两委或村级护林员要第一时间向镇政府报告并迅速组织村扑火应急分队人员上山扑救,镇政府集合镇半专业扑火队员迅速赶赴失火现场扑救,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按应急处置的各自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由镇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调度指挥,分工合作开展救援工作,视扑火进展情况,扑火难易程度由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上报县政府请求支援。

(三)后勤物资保障

为确保森林火灾及时扑救和善后处置工作的需要,镇财政所配合镇党政办应在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做好后勤物资保障,准备好充足的水、干粮等,保证扑火人员有充足的精力,扑火物资如有损坏应及时调拨资金予以补充,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森林防灭火应急处置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镇政府相关部门要从讲政治、讲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各责任成员单位必须积极参加,凡无故、借故不参加或不服从统一指挥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责任落实。严格遵守森林防灭火工作纪律要求,加强值班值守,巡逻管控,应急处置,做到在岗在位在干,以务实作风推动森林防灭火工作取得实效。各责任成员单位要按各自分工组织落实本职责任的森林火灾处置工作,并将责任人员及联系方式报告镇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备案。

(三)各责任成员单位要认真组织有关人员熟悉本办法,明确任务、责任和处置措施。

(四)本应急处置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杉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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